在遇到无端遭到解雇的情况时,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进行妥善解决: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是以违反法律
法规为由实施的解雇行为,
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按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其支付
赔偿金;
其次,
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主张让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有的
劳动合同义务;
最后,如若用人单位拒绝执行上述两项决定,当事人则有权利依法申请调解或
仲裁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