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雇主未能按时发放员工薪资,依
劳动法相关规定,职工可向劳动局的监察部门提出
申诉。倘若其途经效率不佳,亦可依法行使劳动
仲裁的权利,对于
仲裁结果仍有异议者,则可进一步向当地人
民法院发
起诉讼,同时请求发出
强制执行命令以尽快解决
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
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
(一)
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
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