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新员工
入职仅数月便欲辞去职务,如仍处在
试用期阶段,则只需提前3个自然日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即可;但若并非处于试用期期间,那么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需提前30个自然日向用人单位
递交正式的书面
离职申请。
2.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
劳动者有权利在提前三十个自然日后,通过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从而解除双方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而对于尚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而言,他们同样享有提前三个自然日通知用人单位,进而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