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债务人拖欠款项已逾三年之久,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追讨回来。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诉讼时效并非永恒不变的,若
债务方并不知晓其负有的还款义务,那么诉讼时效仍可持续,直到债务方知情为止。然而,若债务方明知自身存在债务,但却未能在
诉讼时效期间进行追索,亦未向法院提
起诉讼,那么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再行主张权利,
债权人的
财产权益便有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尽管如此,债权人仍有权依法提起
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