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主将其承诺支付给
劳动者的百分之百的
竞业限制补偿金包含在每月所发放的
基本工资之中,那么这不仅构成了
违法行为,而且也使得该项约定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在劳动者离职之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照月份进行逐月支付。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度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
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问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答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内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
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
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
工资的30%按月
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容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