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运输的全过程中,若出现货物损毁或丧失的情况,双方如有具体约定将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未做明确规定,则由客运承运方负责
赔偿相关损失。通常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来处理此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解决、调解、
仲裁以及
诉讼等途径。在此过程中,客运承运方需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货物损毁或丧失负有
赔偿责任。
然而,当客运承运方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货物的损毁或丧失系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货物自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过失所导致时,则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