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志凌云
律师在此
遗嘱执行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可被授予
继承人身份的。
若继承人具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其便有资格担任遗嘱执行人。
作为遗嘱执行人,他/她的主要职责包括但并不限于:梳理及整理
遗嘱人的所有遗产,建立详细的财产清单;
妥善保管遗嘱人留存的各类遗产;
严格遵照遗嘱的指示,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
如遇任意产生的
纠纷事件,可以
代理人的身份参与相关
诉讼程序;
以及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遗嘱所指明的内容来予以执行。
依据我国《
民法典》第1133条,每一位自然人都有权依据该法律档设
立遗嘱,对自身的
个人财产进行分配,同时也可以任命遗嘱执行人。
同样地,每一位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赋予
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方或多方,甚至可以
赠予给国家、集体或者并未在法定继承人之列的其他组织与个人。
同时,每一位自然人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