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一房二卖”乃指出卖方在一定期间内采用两种
买卖合同方式,向两名不同的购买方出售相同房产的行为。对于此类现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首先,出卖方需对所有无法获得此房产所有权的购屋者承担法律责任,并且需要对此类违约造成的民事
经济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其次,如若数量巨大且
情节严重至涉及
欺诈犯罪行为时,该出卖方依法必须承担相关
刑事责任。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