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按照签订的房屋购置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来履约,包括担当
违约责任。然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必须在
购房者进行明确催告之后,预留出适当三个月的宽限期予以履行;倘若在此期限过后仍未采取任何积极举措,那么购房者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解除合约,同时开发商需要无条件地退还房价款项、支付相应利息以及补偿给购房者所有因延误导致的实际
经济损失。
2.若确实存在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了进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无
法规避
逾期交房所带来的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