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请您前往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为此,您需准备
起诉状及副本以及相关
证据材料,其中证据材料应包括有关原告主体资格的资料、用以证明原告
诉讼主张的相关证据。
此外,请注意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部分法院可能会直接在场
立案受理,而另有些法院会于七天内通知您关于是否正式立案的决定。立案之后,建议您尽快缴纳
诉讼费用(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会由
败诉一方承担)。如需
申请财产保全,可在立案时或立案之后向法院呈交书面申请。
2、完成上述
立案程序并交付申请后,您只需耐心等候法院通知即可。若顺利立案,法院将会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告知您案件已经分配至审判部门。
然后,法院将按照您所提供的被告联系信息、实际居住地址等信息进行有效的送达。倘若以上方式皆无法实现送达,法院则会采取公告送达的形式。因此,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您仍然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会通过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
传票。法院会在收到起诉案件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可以在十五日之内提出书面答辩,并于五日内将
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在送达过程中,部分案件有可能得以通过调解达成解决方案。若未能通过调解解决,将进入
开庭审理阶段。
3、在送达工作顺利完成后,法院将适时安排法庭审理,并于开庭前通知双方
当事人具体的
开庭时间,届时请您准时出席庭审。完成庭审环节后,您需要等待法院做出判决。通常情况下,该过程所需时间不会过长。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您仍然有权利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实际上,官司的流程主要包含着这几个重要步骤:立案、庭审以及最终拿到裁决结果。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