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购房者可选择将催告通知送至该开发商处,明确指示其需在合理期限内加速履行交房义务,并对
逾期所产生的损失给予相应补偿。经过催告后的第三个月,如开发商仍未能如期履约且无法提供充分且正当的理由解释,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并请求其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款项及其应得的利息收益,同时根据合同中的
违约条款向开发商提出
赔偿请求。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