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发现所
购房产存在严重影响到您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时,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
申诉并要求其负责解决这一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与开发商协商
合同解除事宜以及
赔偿相关损失。然而,如果该
房屋质量问题并没有严重到无法进行正常居住使用的话,则开发商必须予以修复,否则就可能构成
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开发商拒绝执行修复任务或是在合理预计的期限内未能完成修复工作的,您有权利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对其进行修复,并且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造成的其他
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来承担。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
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