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商发生违约的情况下,作为
购房者而言,您有权选择撤回房屋购买合约。然而,您必须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特定条件才能够顺利实现这一诉求。通常来说,购房者拥有的
退房可能性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通过与开发商充分协商并且取得一致意见,完成退房事宜;
其次,当开发商的
违约行为符合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某类违约退房情况时,也可以借此实现退房目的;
最后,当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严重到足以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同样具备退房的合理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