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这一
违约行为自双方签署之
房屋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次日开始计算。在经过书面催告之后,如果开发商在三个月之内能够履行其承诺义务,那么该
购房合同将依然有效;但是,若开发商无法在此期间完成交付工作并且无合理解释,则
购房者有权宣布解除该份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以及相关利息费用,同时就其
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负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