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合法权益受损方,可寻求法律帮助并提出
诉讼请求。以下是有关
起诉程序的详细指南:
首先,应当认真斟酌并撰写一份
起诉书,其中应明确列明
原告与被告的具体
身份信息,以及
当事人所期望达到的
诉讼目的;
其次,将精心起草的起诉书提交至被告人所在地区法院
立案审理;若法院在收到该文件且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予以受理,则需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
诉讼费用;法院在正式接收起诉书及获知诉讼参与双方的具体情况后,将会向被告发出投诉书副本和开庭通知等相关文书材料;
最后,耐心等待法院择期安排
开庭审理便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