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屋的质量问题时,首要需要考虑的是房屋的质量保修期是否已过期,若尚未超过期限,则可向当地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即质检站)进行投诉。关于如何评估房屋的质量问题,建议寻求专业机构的协助。当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首先应该与开发商进行积极协商以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同时向建设交通委员会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及申请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测与记录。若对于
房屋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双方能达成共识的话,也可联合委托专业的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制作评估报告。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