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交易中,若遇到如开发商严重违约的情形,购买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
解除合同请求,进而实现
退房并向开发商追溯相应的
违约责任。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情境是普遍认可的退还房产的条件:
1.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住房,并且超期已久达到了一定程度;
2.如果住房面临着严重的建筑结构性问题,该问题无法通过修复或经过修复仍然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品质标准,那么购买者便有权选择退房;
3.在开发商存在过失的前提下,购买者无法依法获得住房所有权证书,因此同样拥有退出该房产的权利。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