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发现所购买的房产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时,您首先应该做的是立即向开发方进行反馈。若对方无法给予妥善处理,您便可以选择向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投诉,因为该机构具备对开发商的直接
管辖权。若是问题认定为房屋质量缺陷,您需要准备相关申请书以及支持性
证据材料并提交上级部门负责的维修监督检查站介入处理。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会作为第一线联系人先行与建设单位展开沟通交涉,倘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最终则需依靠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的质量监管检查机构来协助解决。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