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乃是
当事人遵循法律规范之指引,充分运用自己的法定权益,妥善处理争端,进而实现彼此之间的互相谅解与妥协。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各自所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谈判,旨在寻找到令彼此满意的解决策略,同时也会签订相关的争议化解协议以保障权益不受侵害。调解则是在第三方公正人士的主导之下,各方利用自愿、平等、公开的原则参与协商,以此帮助解决各种纷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
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