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回迁
房屋质量问题时,请直接联系开发商解决。这是由于
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构成了明确的契约关系。而开发商作为
商品房的制造商和经销商,须对其所出售商品的品质抱有最高的责任意识。他们与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关系,以《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
保证书》为法律依据进行明确规范。当
购房者因品质问题提出索赔请求时,责任在于开发商向其赔付。开发商在此基础上,亦会依据具体的质量原因,遵循合同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方进行
赔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