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然有权退货。首先,您可以与销售方友好商谈达成共识,从而解除了
购房安排;或是在合同中已提前设定了明确且合情合理的解除条件出现之后,您再向
卖房顾问发送详细的
退房通知,一旦此通知顺利到达销售方手中,双方即可依法依规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终止交易。然而若未达到上述退房条件,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并不支持强行退房,因为这样做很可能会引发相应的
违约责任,比如支付
违约金等额外费用。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