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购买协议是可行的。
首先,
购房方可通过与出售房产方进行深入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进而解除该项交易;
其次,若购房契约中已经明确了特定的解除条件并达成了共识,则当该等条件真实发生时,购房方即可
书面形式向出售房产方发出关于
退房的通知,此种情况下也应当被视为解除房屋购买合同的表现。然而,如果前述的解除条件未能如约得到满足,那么通常情况下,这项交易将无法终止,强行退房可能导致购房方向卖方支付
赔偿金,即承担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