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开发商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房产开发工作停滞不前,无法按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时,购
买房产的
消费者有权依据双方签署的买卖协议,按照相应约定,向开发商提出索要
违约赔偿的请求。具体来说,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原定日期,并且满足了合同中规定的相关限制条件,那么,购买者就有权利援引
开发商违约这一事项,选择终止与之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契约,并且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买房款项,同时还需承担写明在合同中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