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购房者需以邮寄挂号信、使用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正式发送
退房通知书。紧接着,顾全开发商的完成任务期限,在收到退房申请的15个自然日之内,督促后者
全权代理并处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的相关
合同条款解除或终止的所有手续。进一步说,需要强烈督促开发商将购房款项如数归还给购房者。直至最终步骤,即及时办理停止向
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偿还
债务的相关手续。这样一来,
消费者便可以成功解除其与银行之间的
借款合同关系;而当开发商全额退还购房者的所有房款之后,购房者与其签署的
房屋买卖合同也不复存在了。再补充一点,在购房者申请
按揭贷款的过程中,银行通常会要求买方为其购房活动购买相应的保险,且此保险的受益方通常为贷款银行。因此,在最后一步中,除了解除借款合同之外,还应进行相关
保险退保手续的办理等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