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地区进行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交易,若遵循了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那么便是合法有效的。而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得以生效的必备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该房屋必须确保为合法建筑;
其次,买卖双方
当事人需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在购买时未持有所属另一处房产所有权;
最后,该房屋买卖行为须经过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若是以上三种情形未能得到满足,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