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购置房产后出现未完工建筑物或被称为“烂尾楼”的困境时,作为
购房者您依然必须继续履行贷款协议以及相应的还款义务。然而,在此情况下,您也并非完全被动,仍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来应对此状况:
(1)与银行进行友好磋商,寻求共识并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暂时性暂停
偿还贷款的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务必妥善签署相关的停贷协议以保障您自身的权益;
(2)向当地
司法机关发
起诉讼,诉求废除已经缔结的房屋销售合约,待售房合同被依法解除之后,便有权申请解除与提供贷款的银行所签订之
房屋抵押合同,一旦成功解除
抵押协议,那么您所负担的贷款无需再支付。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