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
消费者在购买了尚未完成工程建设的房产之后,擅自强制终止偿还
住房抵押贷款的行为是非法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并构成
债务违约。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将导致以下严重后果:
(1)对个人信用度造成恶劣影响。众所周知,住房抵押贷款本质上是一项贷款业务,在申请过程中,贷款机构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信用记录来评估潜在风险。一旦自愿停止
偿还贷款,将会被记录在个人信用记录中,这就意味着自身存在
拖欠债务的行为,是信用不良的标志之一。如果未来再次
申请贷款或者参与其他信用活动,这份负面记录将成为最大的障碍。
(2)增添额外的延期罚息负担。由于贷款本金大,贷款期限长等原因,住房抵押贷款的利息本身已经相当高昂。如果停止偿还贷款且导致
逾期,根据
贷款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规定,必将产生一笔可观的逾期罚息,其金额通常为正常利息的1.5倍,而且会持续滚动计算,直至逾期欠款全部还清为止。对于本已债台高筑的借款居民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3)可能遭遇银行法庭
传唤。如果银行经过多次
催收但
购房者始终未能偿还贷款,银行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
败诉,除了需要支付未偿还的贷款外,还需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这无疑是沉重的经济压力。因此,强烈建议消费者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承担偿还款项的义务,尊重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条款和条件,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同时,也要建议银行管理部门加强对消费信贷领域的监管力度,防止类似恶意违约事件的发生,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