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屋工程属于半途而废的情况,业主擅自决定停止分阶段
偿还贷款,那么这无疑构成了
债务违约行为。因此,将会带来以下几种严重的负面影响:
(1)承担
违约责任:作为债务违约者,业主必须按照房屋
抵押贷款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包括需支付
逾期利息以及
违约金等
处罚性费用。
(2)信用评级受损:无论是选择放弃购买该房产并中断偿还贷款,抑或是强行终止贷款行为,其最为直接且深远的影响便是对个人信用评级产生不可逆转的损害。在成功获得
住房贷款之后,唯有严格遵守还款期限,方可确保信用评级保持良好状态。然而,如果出现多次
逾期还款记录,信用评级势必下滑,最终导致所有金融机构均无法再为您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支持,甚至连乘坐高速铁路、民航客机等公共交通工具都会受到极大程度的限制。
(3)可能面临
法律诉讼:为了最大限度地防范坏账风险,银行对于逾期还款的房奴客户,通常会先尝试进行常规的
追讨工作。若在经过多次
催收后,房奴客户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便有可能启动法律
诉讼程序。届时,房奴客户将不得不应对银行的法律挑战,但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在这场官司中往往会
败诉。
(4)首付款无偿付诸东流:若房奴客户选择强制终止偿还贷款,尽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愿意做出妥协,但房奴客户最终能否顺利取得
房屋所有权还存在诸多变数。即便能拿到房产,房奴客户也必须还清剩余的住房贷款
债务。然而,自己原有的首付款却已经无法收回,意味着首付款实际已全部流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