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即使女方持有了双方的
结婚证书,她也无法独自完成
离婚手续。
其次,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夫妻之间的
离婚程序,仅有两种可行路径:
前往当地民政部门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离婚以及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寻求法律支持。
第三点,关于
离婚登记这一方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即可共同前往任意一方户口所归属地的民政部门婚姻
登记机关进行正式
离婚申请:
即夫妻双方均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并且已经就
子女抚养权、
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
最后,当面临以下情况时,
当事人只能选择向法院提交
离婚诉讼请求,以实现
离婚事宜:
如若其中一方坚决要求离婚;
或者是处于特殊困难境况下的离婚申请人,完全失去理智乃至失去清醒状态的情况下。
自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或
调解离婚之后,原有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两方各自恢复自由身。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