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首要任务便是前往贵地的
劳动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这是处理所有后续事宜的基础条件,若未能
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便无法享受到
工伤所带来的相应补偿;
倘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员工本人应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
2.若经相关部门判定确属工伤情形,取得由劳动部门开具的
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相关的
医疗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垫付责任,同时,在停工留薪这段时间(即工伤治疗以及康复阶段)内,
工资仍须按照原来的标准进行支付。
此外,只要是在
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单位也需承担护养职责,而住院期间的伙食津贴亦是根据工伤员工所在地区的标准来发放。
3.待伤势基本平稳之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工伤的级别,进而再根据
伤残程度计算出对应的
伤残赔偿金额。
4.若是用人单位未能
严格执行以上列出的义务,工伤员工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赴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交
仲裁申请,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