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后选择
退房并无明确的时间限制。当开发商因为某些理由无法履行其义务,即构成了实质性的违约行为,此时,作为
购房者的您便具备了解除合约、退回所购房屋以及要求开发商承担
违约责任的合法权益。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有三类具体的情况需要重点考虑:
首先是
逾期交房已经超出一定的期限,
其次是房屋结构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过特殊处理也无法达到双方原先达成的质量标准,
最后则是因开发商的过失造成购房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合法获得
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
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