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退房事宜,应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法律对此设有明确时限;
其次,
逾期未办理
退房手续即丧失诉求法律权利之机会;再者,如若相关
法规或合同并无具体规定,亦无
当事人之间事先约定,则应由另一方当事人发出催告,此后解除合约的合理期限应为三个月;
最后,如果对方当事人并未提出催告,此时解除权必须于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之内予以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