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
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从犯罪客体来看,这个
罪名所针对的则是
劳动者的合法
财产权益以及我们在客观层面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主要表现在
行为人为逃避支付劳动者应得
劳动报酬或缺乏支付能力却未履行支付义务;
再次,根据法律规定,该罪名的实施主体覆盖了几乎所有类型的企业与个人;
最后,
犯罪主观方面应认定为明确的故意态度。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行为人通过
资产转移、藏匿甚至其他手段来逃避支付劳动者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且这部分数量较大的话,便触犯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若在此情况下,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已经向其发出注明支付期限的书面通知,但行为人对该支付命令仍采取无视态度,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可能被处以
罚金;
如果情节更加恶劣,例如
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及社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损害,这样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
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