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交易条款执行期间,若买方以
诉讼方式向卖方提出迁出户口的请求,则不论双方在交易合同中是否就
户口迁移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均不应被视为民事案件的合法受理范畴。如已存在该情况并予以了接案处理,
司法机关应迅速作出裁决,驳回原告的诉求。对于在房屋交易合同中已做明确规定,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约义务履行迁出户口而需支付
违约金或
赔偿损失,买方得据公平交易原则,依法要求卖方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得到法律支持。然而,即使卖方因
违约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也不会削减或者免除其仍需履行的合约义务,即迁出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债务人履行
债务后,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