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所
购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与约定不符,且差异超过了总建筑面积的3%,那么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具有
法律效力的合同,并以相同的比例要求开发商退回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另一方面,如果购房者愿意维持该项交易长久有效,他们仍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双倍或三倍地返还多收费用部分的金额。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
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