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开发商未能获得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必需的预售及销售许可证而导致无法签署此类合约,那幺在此情况之下,您有权主张撤销认购并申请退回已支付的首次付款款项。然而,若开发商早已达到预售或销售所需的各项前提条件,但却仍未签署相关合同时,则作为
购房者,您有责任向其提出催告要求。若在收到催告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开发商仍旧未能给予合理且合法的解释并无故拒绝履行签署协议之义务时,您可以依法独立地决定取消认购并请求退还首付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