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之诉的法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确认造成房屋漏水的具体原因,以便了解
诉讼案的
纠纷性质;随后携带个人
身份证件、详实且规范的
起诉书等相关文档,依法向本辖区人
民法院提出正式的
立案申请;此后,接受申请的法院将会通知原被告双方受理此案,届时
当事人需做好充分准备,备妥各种
证据及相关资料;然后法院将发出公开开庭通告,通知各方当事人公布开庭的详细时间以及地点,并确保在收到通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庭审当日,申请人务必按照规定携带齐全各种资料到场,参与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以实现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在正常情况下,法院会对庭审现场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未果则由合议庭根据事实进行慎重宣判。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
管辖:
(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
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