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当事人需向所在辖区的法院提交详细完备的
起诉状及相关
证据资料备查;
其次,人
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递诉请求和相关证据材料后,将会在预定的七日之内进行审查,判定是否予以正式
立案登记;一旦案件得到法院的受理,法院会依法发送《受理告知书》以及《举证告知书》等法律文件给原被告双方知晓,同时也将通知双方缴纳
诉讼费用事项;紧接着,案件进入实质审理阶段期间,当事人需要在法院规定的
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所有的证据材料;
最后,等待法院排期举行公开或不公开的法庭审理活动,学会在法庭上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参与法庭调解工作,以便达到预期的审判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