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协商之途径处理方案。此方式是以各方
当事人在维持平等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且互相谅解的沟通,达成共识性的和解协议,以此方式积极地化解各类纷争及
纠纷。
2.调解处理方案。这一种方法需要在负责的相关组织(例如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
居间调停者的协助与指导下开展,其核心要素是强调公平、尊重自愿、以及遵循法律规范。通过明辨是非、确定责任的过程,辅以陈述事实缘由、阐述道理观点的方式,以期促进两造当事人自我约束,自主达成协议,进而化解争议矛盾及纠纷。
3.
诉讼处理之途问题的解决方案。作为最后手段的诉讼解决,开始于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向人
民法院提交诉状,经过法庭严格进行审理,法院会作出包含判决或者裁定的决定,然后依靠当事人对该具有
法律效力的裁判的自觉履行或者人民法院实施的
强制执行措施,以此来得以圆满地化解各种纷争及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