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
一房二卖的情况时,买受人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
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退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以及对因此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并且还可以在限定范围内向上卖人索取不超过所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
赔偿金。
其次,如果上
卖房者只是一般的自然人或
企业法人,那么他们在面对
违约行为时,仅有权利诉求
违约责任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该等诉求仅限于要求对方归还购房款项及其利息,以及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倘若以上的两项请求均未获得法院支持,那买受人将有权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