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文书最上方显著位置书写案由即为标题。该部分通常使用“
民事起诉状”或者“民事诉状”作为题头;
2、援引相关法律条文明确
纠纷的主题。对于民事纷争而言,原告与被告无疑是
诉讼的核心主体。若在此情况下涉及到第三方利益交叉,那么有必要一并列举出这些第三方的角色及作用。另外,如果涉及到的是单位团体诉讼,则需详细标注单位性质、
代表人物以及详细的通讯地址(包括住址及其联系方式)信息,同时还可附带提供相应的
经营许可执照副本
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3、在确定诉求的环节需要依次标注主次,根据现行法律条款来为每一项权益要求进行编码,并且严格遵循“法律裁决请求书”的格式顺序排列诉求事项;
4、陈述事实起因和纠纷理由以备追溯记录,务必保持客观、真实性;
5、民事
起诉状的结尾部分,要明确标明提交
起诉的司法机构及
产生纠纷的
当事人(包括原告方签署名称(盖章、指纹)等重要信息,同时要
保证至少提供一份手写或打印的正式版本作为核对依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针对被诉诸人
民法院的案件,必须严格遵照规定,提交一份或多份加盖大印或签字证明身份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起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