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协商方式解决纷争。协商通常是指
当事人之间通过协调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这是一种有效且灵活的方式,能够确保
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采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调解则是当
购房者之间无法通过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时,可以依凭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在房地产管理部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干预下,通过耐心劝导和教育引导,使双方当事人依照现行的
商品房销售规范及政策
法规的要求,客观看待并努力理解对方的立场,进而达成共识并达成和解协议,由此使得
购房纠纷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解决。
3.借助
仲裁力量解决纠纷。仲裁即公正合理地解决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产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诉求交给仲裁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进行裁决,这种终局性质的裁决对于各方面均具有约束力。
4.通过行政途径解决争议。购房复杂纠纷的行政解决方式,既包括在商品房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的调解后仍然无法解决或者虽已达成协议但后期当事人又后悔引发的争议,也包括购房者直接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希望通过该部门对其产生的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
行政行为。
5.使用
司法程序解决纠纷。通过购房纷争的司法解决方式,人
民法院会在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的共同参与下,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购房纠纷。这种方式通常被认为是解决购房纠纷最为权威和有效的方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
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