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买的房屋存在面积缩水现象,若该幅度未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应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房款结算;然而,如果超过了这个数值,那么买方有权选择终止交易,卖方需将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悉数退还。然而,假如买方选择继续履约,则可以依据面积偏差的比例与协议中约定的售价,让卖方以双倍的方式对超出部分作出
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