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正式签署
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是无法接受房屋交付的。购房合同作为房屋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活动的法律证明文件,对于双方
当事人应尽的责任、享受的权益以及违反约定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均做出了详细且明确的规定。因此,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乃是顺利完成房屋交接的必要条件之一。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