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应被判定为无效。若发现此种情况,购买者有权要求退还先前支付的认筹金。当出卖方在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故意隐瞒所销售房屋已经设定
抵押的重要事实,进而导致
合同无效时,购买者有权主张返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同时要求
赔偿经济损失,并且还可向出卖方提出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要求。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