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房屋购置之后,买家有权与卖家洽商,以达成共识决定取消交易,或者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中详细说明
退房的相关事项,或者在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出现之时,向卖家发出正式的退房通知书。当该通知书被对方收到的那一刻起,购
买房屋的合同即行终止,并且由违规方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