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具备
起诉权益。在处理小产权房屋的
诉讼案件中,争议点通常集中于房屋买卖契约所引发的
纠纷。例如,沟通过程中的资金问题是否能一次性付清,或者支付之后能否顺利获得房屋相应的所有权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文件,这所有的问题其实都属于房屋买卖契约范畴内的争议性事项。对于这类争议,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定
诉讼程序进行解决。由于小产权房普遍缺乏传统意义上的
房产证(也被人民群众广泛称之为大红本),因此针对房产证归属问题产生的纷争也就不在少数。一旦涉及到此类问题,便可依法提起诉讼,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一些在法律框架内可解决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
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
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