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逾期交付房屋之
赔偿额度的规定如下: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需向
购房者支付每日按照交易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
违约金。然而,如一方
当事人因认为约定之违约金超出其所遭受的损失之特定比例(即30%)而提出调低诉求,当予以接纳并依额进行调整;反之,若一方当事人指责所约定之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所蒙受损失,其所提增设违约金的申请亦应得到支持,但最终增设的金额仍须依据实际损失为准来确定。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