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产权争议案件的
诉讼程序,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来说,该
法规所设定的
起诉流程如下:
首先,原告有责任向所在辖区的人
民法院提交一份完整的
民事起诉书,同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此外,原告亦有权选择以口头形式提出
起诉请求;
其次,当人民法院接收到上述诉状或是来自原告口述的起诉请求时,会对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若法院认为适用于启动诉讼程序的条件已经具备,那么应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双方
当事人相关情况。然而,如果法院认为
起诉条件并不充分,此时会在七日之内做出决定,裁定拒绝受理请求并向双方当事人通告此类情况;接下来是第三个流程步骤,即在被告方收到
起诉状副本之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
答辩状,随后人民法院应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最后便是正式进入庭审阶段了。法院在确定开庭日期后,需提前三天通知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涉及到需要
公开审理的案件时,法院还需要公示发布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
开庭时间与地点等信息供公众人士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