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新
购房产出现质量瑕疵状况时,购房者有权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磋商沟通,敦促开发商限定时间实施修缮与改善工程;然而,若经过整改后仍然无法达到双方先前曾协商议定的验收标准,那么购房者就有权利提出终止
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涉事的房地产开发商对因此产生的各项
经济损失予以
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